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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科目编码为423。
本科目核算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包括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等收入。
收到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
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当年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累计数。
本科目应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设置相应明细账。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科目编码为523。
本科目核算用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支出。
发生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等有关科目;年终转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借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当年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支出累计数。
本科目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设置相应明细账。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二、调整有关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调整《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102号科目“其他财政存款”的使用说明,在其包括的具体核算内容中增加“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存款”。
三、会计科目对应关系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及其它有关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规定废止后,原预算外资金会计科目核算事项,应结合具体预算管理方式,使用调整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科目对应关系见附件1。
四、增设有关会计报表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增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分部门收支情况表(见附件2)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分科目收支情况表(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各级财政部门对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应当单独设账核算。
(二)对预算外资金历年滚存结余从财政专户缴入国库的账务处理,按照《财政部关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有关账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库
(三)本通知自
财政部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科目 | 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 |
一、资产类 | 一、资产类 |
101财政专户存款 | 101国库存款 ★ |
103有价证券 | 104有价证券 |
105应收款 | 111暂付款 |
二、负债类 | 二、负债类 |
201应缴代收上级财政专户款 | 211暂存款 |
203暂存款 | 211暂存款 |
204代收款 | 无 |
三、净资产类 | 三、净资产类 |
301一般预算外结余 | 301预算结余 305基金预算结余 ▲ |
四、收入类 | 四、收入类 |
401一般预算外收入 | 401一般预算收入 405基金预算收入 ▲ |
406上级补助收入 | 411补助收入 |
五、支出类 | 五、支出类 |
501一般预算外支出 | 501一般预算支出 505基金预算支出 ▲ |
521政府调剂支出 | 无 |
532补助下级支出 | 511补助支出 |
注:左栏为现行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会计科目。
右栏中带★的会计科目,其使用说明作了修订。
右栏中带▲的会计科目,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新增会计科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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