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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现就发行1996年记帐式(三期)国库券(1996
一、
二、本期国库券期限三个月,从
三、本期国库券为贴现国债,以低于面值金额的价格发行,到期按票面金额偿还,票面金额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价为投资收益。
四、本期国库券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由国债一级自营商和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组成的承销团承购包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记帐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销售。承销团成员以外的各证券经营机构,可作为国债二级分销商,参加本期国库券的分销。个人等社会各类投资者可凭在交易所的证券帐户或在证券经营机构开立证券二级帐户购买本期国库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