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1-04-29
【颁布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实施日期】 2011-04-29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发改产业〔2011〕937号
【首选类别】 财政综合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
 

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

发改产业[2011]9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商务局:

   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更好的发挥进口贴息政策对促进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现修订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09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091926号)所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09年版)》同时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将根据情况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附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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