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公安厅(局)、财政厅(局):
为了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正常生活,稳定监所秩序,确保监所安全,保障耐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现将制定的《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并报公安都、财政部备案。
附件: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
附件: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
单位:公斤
品 种
月 标 准
粮 食
17——20
蔬 菜
10——20
食 油
0.25—0.5
肉 食
1——2
蛋或鱼
O.5一—1
调味品适量,燃料、炊事用具及杂支运输费等根据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