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4-08-01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实施日期】 2014-09-01
【法规层次】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 【文  号】 公告2014年第53号
【首选类别】 其他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公告2014年第53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91日至201712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一)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3.纯电动续驶里程须符合附件1要求。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目录》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

提出申请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或进口符合列入《目录》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2.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

3.有较强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目录》车型专项检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或者提供其他虚假信息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该申报车型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适时修订、调整列入《目录》车型的条件。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目录》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税务机关据此办理免税手续。

(一)标注免税标识。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中增加“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

2.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给国家税务总局。

(二)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传送的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办理免税手续。

附件:

1.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申请报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81

附件1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单位:km

  

乘用车

客车

货车

专用车

测试方法

纯电动

80

150

80

80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插电式(含增程式)

混合动力

50

(工况法)

50

50

50

M1N1类采用工况法或60km/h等速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70

(等速法)

燃料电池

150

150

200

200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注:1.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无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附件2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T 4094.2-2005

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2

GB/T 18384.1-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储能装置

3

GB/T 18384.2-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2部分: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

4

GB/T 18384.3-2001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5

GB/T 18385-2005

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6

GB/T 18386-2005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7

GB/T 18387-2008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

8

GB/T 18388-2005

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9

GB/T 18488.1-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第1部分:技术条件

10

GB/T 18488.2-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第2部分:试验方法

11

GB/T 19750-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12

GB/T 19751-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13

GB/T 19752-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14

GB/T 19753-2013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15

GB/T 19754-2005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16

GB/T 19755-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

17

GB/T 19836-2005

电动汽车用仪表

18

GB/T 20234.1-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19

GB/T 20234.2-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20

GB/T 20234.3-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 充电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21*

GB/T 24347-2009

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

22*

GB/T 24549-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23

GB/T 24552-2009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24*

GB/T 24554-2009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25*

GB/T 26779-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

26*

GB/T 26990-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 技术条件

27*

GB/T 26991-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 试验方法

28

GB/T 27930-201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29

GB/T 28382-2012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

30*

GB/T 29126-20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

31*

GB/T 29307-201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

32

GB/Z 18333.2-2001

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

33

QC/T 741-2006

车用超级电容器

34

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35

QC/T 744-2006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36*

QC/T 838-2010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37*

QC/T 895-2011

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

38*

QC/T 925-2013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定型试验规程

注:1.序号中加“*”标准实施时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的实施时间为准。

2.本目录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