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探开发煤层气项目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06]13号),经审核,同意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为“十一五”期间的煤层气勘探开发单位,享受相关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所属北京中煤大地技术开发公司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进口的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见附件1)所需物资(见附件2),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附件:12006年度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
2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探开发煤层气免税进口物资
附件2: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探开发煤层气免税进口物资序号税则号列
(HS2006)货品名称进口数量187052000钻探车1套290328090泥浆泵自动停泵装置1台385253010鹰眼井下视像仪1台490318090钻井记录仪1台590158000井深记录仪1台684212990泥浆气体分离器1台784122990井下可调式弯壳体马达2台890158000无线随钻测斜定向仪器1台984314310柔性钻杆
同向双弯头
螺杆马达
螺旋钻铤1000米
2个
2个1084671100
84671900动力钳
动力卡瓦1个
1个1284671100套管钳2个1384122990井下纠斜马达1个1484314310斜向器1个